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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陆就有人靠写书赚成了百万富翁。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陆就有人靠写书赚成了百万富翁。 涨姿势 第1张

@安迪斯晨风

我原先以为,新中国第一位靠写作挣了大钱的作家是王朔,后来才发现不是。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陆就有人靠写书赚成了百万富翁。

现在的年轻读者恐怕很少有人知道“雪米莉”这个名字了,但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她”曾经红极一时,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这个名字和其名下的香港警匪系列几乎可以跟金庸大师的武侠小说分庭抗礼,算得上是70后、80前一代人年轻时的精神食粮。

书商标的笔名是“(香港)雪米莉”,单看这五个字外加一个括号,就能给当时的读者眼前勾勒出一个精致、慵懒、调皮又洋气的年轻美女作家形象。然而谁都猜不到,藏在这个笔名后面的是两个抠脚大汉,而且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四川人,从来都没踏足过自己笔下的香港。

创造“雪米莉”这个笔名的人叫田雁宁,曾经是一个跟贾平凹、莫言等人同辈的文学家。只不过,他并没有在严肃文学这条路上一条道走到黑,而是早早转型,写起了通俗文学。

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到底怎么区分呢?这属于文学理论的范畴,我没上过这方面的课,大概理解是这样的,通俗文学是为了娱乐读者写的,所以会特别撩拨人的本性,需要写出好看的故事。我们熟悉的武侠小说、推理小说、科幻小说以及大多数网络小说,都可以归到通俗文学的范畴里面。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时间点,我们这边的通俗文学断绝了好多年,开放文禁之后上亿的读者嗷嗷待哺,于是港台一大批作家的书蜂拥而入,占领了这个崭新的市场。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琼瑶、亦舒、岑凯伦的言情小说,西村寿行的犯罪小说……随便哪种书销量之多都会让现在的出版编辑们流口水。

作为专业作家,田雁宁敏锐地发现了一个极大的商机:只要能够写出惊险刺激外加香艳的故事,就一定会有读者买账。

大方向有了,具体怎么搞,还是需要从长计议。显然在当时的环境下,直接把西村寿行老师笔下的警匪故事借鉴之后搬到大陆来,是不太行的。一方面固然是通不过审查,另一方面也因为缺了很多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冲突,没什么意思。

最后“雪米莉”把大舞台选到了港岛。那个时代的国人对繁华的港岛的感情有点复杂,除了七分羡慕嫉妒恰柠檬之外,还有两分骨肉同胞的亲近感,以及一分资本乱世的不屑。

更关键的是,这是一个各类文化、各种人物碰撞交汇的热土。既有西方现代文明带来的洋气,又保留了中国传统社会的诸多糟粕;既有富豪们的花天酒地,又有平民百姓的穷困潦倒;既有成熟高效的执法队伍,又有公开的嚣张黑帮。

对田雁宁来说,就两个字:有戏!他和自己的老同学谭力合伙,开始了并不十分艰辛的创(瞎)作(编)。反正当时大多数读者都没去过港岛,他们只需要把一些刺激人的元素,比如富豪家产、豪门恩怨、黑帮毒贩、玛丽苏杰克苏之类狠狠地砸到一起,再泼上一盆狗血就行了。

1987年,“雪米莉“的第一本书《女带家》(江湖黑话,管运送毒品的人叫“带家”)出版,一口气卖出去220万册!现在看,简直称得上是天文数字,即使是在出版行业的黄金年代,也算是一炮而红。此后十多年里,田雁宁和谭力的团队又写出了百余部“雪米莉”系列小说,分成了“女”字头和“男”字头两大系列,几乎每一本都是街头巷尾书摊上的明星。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还可以在地摊上不时碰见。

今天回头再看,雪米莉系列完全可以说是大陆网文的老前辈,它的审美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大多数网文读者们的审美倾向。只不过因为出现太早,没能赶上IP化大潮转化成影视作品,殊为遗憾。

有趣的是,田雁宁在写了多年雪米莉赚钱赚到手软之后,居然又重新回到了严肃文学的怀抱,创作了一些跟雪米莉完全两回事的长篇小说。现在是中国作协会员,四川当代长篇文学创作研究会第一届常务理事、秘书长。

@野书房:有次作家会议书商给田送稿酬,田当众点钱的情景把全场作家都刺激到了。有作家白天写评论骂雪米莉低俗,晚上就写盗版雪米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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