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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弄丢共享单车被索赔2.55万

据媒体报道,2018年5月18日,福建泉州的刘先生借了一辆共享单车,因未正确归还导致车辆丢失。2019年7月31日,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起诉刘先生,要求支付2.55万元租车费。8月24日,刘先生主动赔偿车辆遗失费用1800元后,双方和解,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撤诉。

  近日,泉州一男子遭“小黄人”共享单车25500元高额索赔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8月初,泉州“小黄人”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泉州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曾经使用过微笑自行车的刘先生起诉至该法院。起诉书中要求刘先生归还所借车辆,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并支付25500元租赁费用。

  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辜伟隆介绍,被告刘先生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到法院作陈述时表示:

  去年5月18日,他在九一街天都广场附近租用自行车,骑到百捷中央公园斜对面的站点还车。还完之后他就走了。办完事后回九一街想再租辆“小黄人”公共自行车的时候,发现租不了,于是立马向微笑自行车公司客服咨询,客服回复称,他先前借的车没还,并告诉他车辆的编号,让他去找,重新归还一下。

  刘先生又回到百捷中央公园斜对面的站点,但是找不到那辆车,他又联系客服,客服让他报警,他就报警了。报警的时候差不多是晚上9点多,他在那边一直等派出所的人过来,因为手机没电,他就去旁边的小超市边充电边等,等到晚上11点左右,他未看到民警,就联系了派出所,派出所回复说,到现场后,联系不上他,就走了。

  次日,他又和微笑自行车公司客服联系,客服说他们那边可以处理,也会协助找寻车辆,如果几个月后找不到会要求赔偿,之后就没再管这事了。

  据报道,8月初,刘先生接到了户籍地家人的通知,称收到了法院送来的传票与律师函。诉状中,微笑自行车公司除了要求刘先生支付25500元租赁费用外,还要求他归还所借车辆,并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

  “一辆自行车的成本才几百块,现在怎么算到了2万多块?”刘先生对该笔高额索赔提出质疑。

  据央广网报道,泉州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郑美玲表示,该用户在车辆丢失一个月后还未找回,且公司多次与用户联系,该用户均无回应。鉴于用户不主动配合,且无提供报警回执单,该用户有可能存在恶意侵占车辆不归还现象,按照公司收费标准,每天封顶60元,从用户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诉之日(2019/7/31),费用共计2.55万。

  8月28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收到泉州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递交的撤诉申请书,原被告双方已于庭外达成和解。

  刘先生在接到传票后,已于8月24日通过“小黄人”官方微信平台支付赔偿了车辆遗失费用1800元,公司综合多方考虑,于28日下午将向法院申请撤诉。

  至于公司为什么同意和解费用为1800元,郑美玲表示,泉州微笑公共自行车遗失车赔偿标准是2000元,根据车辆投入使用年限折旧。按照公司赔偿标准,因个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一个月后如未找回,需先预赔偿,待车辆找回公司会主动退回款项。

  另据报道,微笑自行车公司负责人称,目前因成本原因,自行车均没有安装GPS定位,如果遇到车辆丢失,建议用户还是要立刻与客服反映,公司会通过工作人员路面检查协助寻找车辆并定期进行车辆维修。

  稿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广网、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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